她们都被杀死了,你却只关心他们娶不到老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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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央视新闻最近播出了一期《新闻调查》节目《陇东婚事》,这则视频以及官方微博上的导语,吸引了大家的注意:
有一个地方,男方倾家荡产给彩礼,对女方无要求,也娶不上媳妇:“人市”“买女子”,这样的词语在甘肃陇东地区并不新鲜。人均年收入4000多元,结个婚却甚至要花去一二十万。出不起彩礼钱,就讨不到媳妇……小伙们结婚成了大难题!是什么造成这里一女难求?
点开视频,你会发现,里面明明就说了原因: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时候,大家只愿意生男孩,生了女孩就送人或者扔掉(其实就相当于杀掉),女孩数量非常少。即便有女孩,出门打工也不愿意回来。当地女孩即使残疾、癫痫、智障也有人要;男孩却连相亲的机会都没有。偶尔有其他地方的女孩要求男人倒插门,男方却一口回绝,理由是不愿意帮人家养家……
视频已说明白了,他们就是自食其果。因为三十多年前,他们只要怀女孩就打掉,生出女婴就遗弃。当初把女儿扔垃圾堆的时候还觉得自己挺聪明的是吧?
网友@北辰巳说得好:“这些地区的女人很可怜的,小时候极大几率被堕胎掉,没被堕胎的长大后被家人当交易物品要高价彩礼嫁人,那几十万的彩礼也不属于那些女人而是留给她们兄弟讨老婆用,等她们怀孕还要逼迫她们生儿子再堕女婴。”
但是央视节目的价值观非常奇怪:她们都被杀死了,你却只关心他们娶不到老婆。莫非还想呼吁国家平抑购买妇女的价格吗?
一个在节目中接受采访的当地女孩说:如果一个女孩不要彩礼的话,所有的人都看不起你,认为你不值钱。很显然,这些女孩从出生开始,都已经被当成一种待价而沽的商品,这种商品属性不仅不是自己决定的,甚至不是父母能决定了,而是当地的社会氛围决定的。
既然都把人家当商品了,焉能不按商品价值规律来办事?多数女孩在出生伊始就被当作废品处理(丢弃)了,剩下的少部分女孩继续投入成本抚养长大,变成极为稀缺的资源,自然物以稀为贵。明明已经炒到二三十万的货物,岂能低价或无价出让?这是你们弃婴和买卖妇女应得的,还嫌什么贵呀,丢人。
不把女人当人的地方,最后找不到女人成亲,很正常。这样的族群因为无法繁衍而被淘汰掉,也很应该。只要有足够长的时间,达尔文还是很公平的。
其实在稍早些时候,@央视新闻还发布了一条微博,说“我国男女出生人口性别比六连降 仍面临娶妻难”。其中引用了卫计委的数据:2014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5.88,即每100名出生女婴对应115.88名出生男婴(最高的是2004年,性别比达到121.18)。正常范围是103至107,我国仍超警戒线,是世界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失衡最严重的国家。
你以为女孩是凭空消失的么?当然不是了。这是重男轻女精心浇灌的恶之花,是一种系统性的恶。
早在《汉书·王吉传》即有所谓“聘妻送女亡节,则贫人不及,故不举子”,是关于溺女之风的明确记载,宋代关于溺婴的记载更多。绵延到清代,溺女婴习俗的地区分布广泛,终清一代长盛不衰,史料不胜枚举。顺治时,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魏裔介在向皇帝所进条陈中指出:“福建、江南、江西等处,甚多溺女之风。”同治初年,御史林式恭奏:“近来广东、福建、浙江、山西等省仍有溺女之风,恐他省亦所不免。”各省的地方志中通常使用“多”“盛”“风”等词反映溺女的盛行程度,“建宁俗多溺女”“祁阳贫民溺婴甚多”。由此可见,溺女习俗的普遍性与持久性。
乾隆年间,郑光策在福清县某书院掌教任上撰《与夏彝重书》,其文略谓:“昨蒙询溺女一事,最为此邑恶习。土风丰于嫁女。凡大户均以养女为惮,下户则又苦无以为养,每家间存一二。然比户而计,虽所溺多寡不同,实无一户之不溺。历任各明府皆痛心疾首,出示严禁,然不得要领……”文中明言“无一户之不溺”,性别严重不平衡,以至于社会稳定成了严重威胁。明清史料中均有许多针对性别失衡问题的救治方案,当然,都杯水车薪。
古代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,男多女少的情况更恶劣,有相当一部分最底层的贫民和奴仆,是没有希望娶妻的。到达一个极端的时候,就会出现非常剧烈的被动型的社会调节方式:起义,战争,高强度徭役,男丁大量死亡;男丁大量减少后,朝廷又会以征税及其他行政手段,强令女子婚配,补充人口资源,重新回到平衡。
故事的开始都是相似的,都是图方便,杀婴;但进入现代社会以后,还能允许相似的解决方式么?据国家统计局今年1月20日发布的2014年度人口数据显示,2014年男性比女性多3376万人。——这些人怎么办呢?
一个地方,能够重男轻女到女人罕见的地步,他们会让女孩儿健康正常地成长么?不可能。因为穷,他们会让女儿早早辍学,会让女儿承担家务,会让女儿侍奉兄弟和全家,会让女儿早早出远门打工。这才是最符合逻辑的。
而一个没有学历没有才能的女孩子干什么最挣钱呢?显然是卖身。我无法知道具体的人、具体的地方是怎么做的,我也给不出数据。不过中国其他地方涌现过许多类似的新闻和各种个案调查,大家都看得太多了。不外乎女孩子在外挣的钱源源不断地寄回老家,给家里盖新房、帮哥哥娶媳妇、给弟弟挣彩礼,在钱还没挣够前家人是不许她嫁人的;挣够了之后,不要脸的家庭会高高兴兴地炫耀,这是善良;要脸的家庭嫌她丢人,不许她踏进家门一步,这算讲究。
新闻中的陇东地方,看起来还不算很穷,至少家家户户都是亮堂堂的大瓦房,门前是宽敞的大马路,小伙子还号称一个月工资能到一万,但仍然无法说动姑娘。如果这样的地区都集体娶不上媳妇,那再偏僻一点的深山,更难以想象。
看过《盲山》的,应该能够理解,拐来一个媳妇,是全村人的事,村里每个人都有义务看好她,把这个女人作为村民的私有财产,严防死守;身为老公的,更有义务把她锁到屋里,打怕、打傻、打残,一直强奸到生出儿子为止。
(电影《盲山》剧照,人们在打捞溺死的女婴。)
到了今天,这些巨大的社会问题怎么解决?更难了。低人权所带来的发展红利已经消失。以往泛滥于乡间的杀婴、买卖人口、拐卖妇女都因为法不责众,执法无能而被纵容,这些人也丝毫不会有良心上的负疚,因此这是“习俗”。上一代人逃过了法律的惩罚,但逃不过自然规律的报应,逃不过断子绝孙的焦虑。
当然,有时老天并不那么公平,它并不是精确打击到施害方,可能会误伤无辜,比如有些人的祖上没有干坏事,他也找不到老婆。因为大自然报复的是一代人甚至数代人。
但我们又真好意思说自己无辜么?随波逐流、乡愿地纵容恶行,就相当于给他们点赞。
当大家认为重男轻女情有可原的时候;当女性被视为不值钱的第二性的时候;当女性在找工作和升迁时遭受歧视、在婚恋情感上只配当附属物的时候,就摆脱不了性别选择,摆脱不了男多女少的宿命。这就是与恶同行的代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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